索引号 11152525011676612K/2023-0001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构 东乌旗政府办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3-05-06 14:40:25 有效性 失效

东乌旗人民政府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6 14:40 浏览次数: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

  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方案》(内政办字〔202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对全旗基本草原进行了划定和调整,现将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草原各类型及面积

  东乌珠穆沁旗国土“三调”草原总面积5362.58万亩,其中基本草原总面积5095.07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95.01%。其中:重要放牧场5089.47万亩、人工草地1.17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4.43万亩。

  乌里雅斯太镇:基本草原总面积为556.06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555.57万亩,人工草地0.13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0.36万亩,非基本草原114.61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15.51万亩;

  道特淖尔镇:基本草原总面积为331.73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331.73万亩,非基本草原5.35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0.42万亩;

  嘎达布其镇:基本草原总面积为483.47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483.45万亩,人工草地0.01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0.01万亩,非基本草原22.05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23.33万亩;

  额吉淖尔镇:基本草原总面积为511.6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511.56万亩,人工草地0.02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0.02万亩,非基本草原33.31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42.07万亩;

  满都宝力格镇:基本草原总面积为671.04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669.14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1.9万亩,非基本草原9.33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2.61万亩;

  呼热图淖尔苏木:基本草原总面积为638.29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635.71万亩,人工草地0.97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1.61万亩,非基本草原39.8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65.78万亩;

  萨麦苏木:基本草原总面积为840.68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840.42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0.26万亩,非基本草原18.41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3.97万亩;

  阿拉坦合力苏木:基本草原总面积为384.62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384.62万亩,非基本草原8.68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0.56万亩;

  嘎海乐苏木:基本草原总面积为677.58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677.27万亩,人工草地0.04万亩,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它草地0.27万亩,非基本草原15.98万亩,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13.71万亩。

  二、基本草原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由旗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旗行政区域内的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工作;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基本草原依法给予保护。

  (二)基本草牧场使用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书的规定履行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基本草牧场的义务,坚持以草定畜、增草增畜的原则;建立合理的轮牧制度,严防基本草牧场超载过牧和退化、沙化、盐碱化。

  (三)鼓励和支持基本草牧场使用者种植多年生牧草等各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基本草牧场建设。

  (四)旗草原主管部门对基本草原实施动态监测,每年度向旗人民政府提出基本草原生产力动态监测报告及保护和提高生产力的相应措施,强化基本草原的保护管理措施。

  (五)对征占用、使用基本草原的,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严禁在基本草原上乱采滥挖野生药材资源和矿藏资源等破坏草原的行为。

  (六)严格禁止在基本草原上开垦草原,对非法开垦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3日,如对上述调整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报告反馈至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