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回暖,植被返青在即,草原即将进入“带薪休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东乌珠穆沁旗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乌旗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和草原生长特点,我旗2023年春季休牧时间为4月5日至5月19日,为期45天。
休牧范围:
在全旗10个苏木镇(场)62个嘎查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措施,休牧面积4961.19万亩。休牧畜种为牛、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
对实施休牧牧户按照休牧面积参照常规禁牧区标准给予休牧补贴。标准为1.125元/亩。
注意事项:
1、以牧户核定的载畜量为基数,以每只羊单位20平方米的草场为标准,确定牲畜活动场所。活动场地原则上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
2、充分考虑我旗畜牧业生产对羔分群等实际需要,依据日历年度草畜平衡适宜载畜量标准,可设置对羔哺乳活动场地,一对羊(母羊和羔子)不超过0.5亩,对羔哺乳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对牲畜活动场所未能包括水源井的休牧户,允许设立牲畜饮水通道,宽度不得超过100米,并在场地标识牌中明确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