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的解读说明

发布日期:2024-05-28 13:45

  一、制定的必要性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旗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加快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卫计规范〔2015]3号)和《锡林郭勒盟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锡署字〔2024〕2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5部分27条,从完善中医(蒙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着力提升中医(蒙医)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蒙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共5个方面明确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7月5日印发的《东乌珠穆沁旗关于扶持和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9〕45号)同时废止。

来源: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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