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525011676612K/2024-0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构 东乌珠穆沁旗 文号 东政数字〔2024〕37号
成文日期 2024-06-13 09:03:57 有效性 有效

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三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09:02 浏览次数: 来源: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的实施意见》《全盟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现将《企业服务专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企业服务专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工作机制》《企业服务专区帮办代办工作制度》等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6月13日

  企业服务专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行署关于推动企业服务专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的实施意见》《全盟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实施方案》,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诉求所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企业“要什么,就给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原则,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价值,打造特色增值服务模式,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布局设置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结合企业群众现场服务场景需求,对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空间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优化设置高频事项办理区、后台审批区、洽谈室、反馈区、增值服务区,建设“一站式”企业服务之家。

  (一)高频事项受理区。在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的基础上,设立企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主要负责受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企业注销、信息变更、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工程建设等事项,并协同其他“迎商专员”负责税务登记和申领发票、企业社保登记、企业医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医保)、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的帮办代办。旗市监局、发改委、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司法局、交通局、农科局、医保局、税务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要切实强化后台审批,制定专人提供本服务领域涉企服务事项的流转、审批和办结,以及惠企政策和相关事项的解读。

  (二)后台审批区。主要提供前台窗口、线上平台流转的业务办理、审核等综合管理服务。由各涉企审批部门派驻业务骨干进驻,开展涉企服务的日常管理、运作协调、分析研判、宣传引流等具体工作。

  (三)洽谈室。主要提供会同市场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围绕项目运行、手续办理以及组件申报进行会商洽谈。

  (四)反馈区。主要提供市场主体申报事项、反映诉求以及项目跟踪结果反馈服务。

  (五)增值服务区。主要提供帮办代办、银行开户、政策咨询、法律咨询、人才引进、信用修复、免费刻章、免费邮寄、免费打印复印以及涉企“一件事”等服务。配备帮办人员,协助指导企业群众操作办理。

  三、工作职责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线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根据业务类型分领域办理各类审批事项;线上按照网上申请、受理、决定、送达的服务模式开展,推荐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一)高频事项受理区人员职责。主要负责收件、受理、初审和统一出件等工作。按照部门提供的服务规范,对企业群众办事申请进行收件,核验申请是否在受理范围内、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核对复印件和原件是否一致等。符合要求的,受理流转至后台审核;不符合要求条件的,做好一次性告知工作。对即办件,当场办结后由窗口直接发证送达;对承诺件,根据企业群众需求,提供现场取件或快递送达服务,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网办件业务的受理、告知工作参照线下办事标准执行,原则上能通过电子化材料满足办理条件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二)后台审批区人员职责。主要负责本服务领域进驻人员和业务的管理工作,保障窗口的正常运转。承担线上、线下业务的实质性审核工作,并作出审批决定,需要联审联批的,由牵头单位确定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审批方式和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等工作。加强对前台的业务指导,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贯。

  (三)增值服务区人员职责。主要负责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响应,按时高效提供增值服务事项服务,协助完成相关业务的申报,帮助企业和群众更高效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四、支撑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明确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专员,严格落实涉企服务分级分类协调、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机制,保障企业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建“迎商专员”队伍,包括业务骨干、咨询解答等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加大窗口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服务保障。根据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服务事项内容。推动涉企服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确保企业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最短时间解决。规范服务流程,统一办事标准,提供五星级优质服务,打造示范型政务服务大厅。

  (四)加强监督反馈。健全快速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好差评”处置流程,畅通接诉渠道,打造问题受理、转办、办理、督办、反馈、办结、提升等全流程闭环评价管理体系。

  企业服务专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行署关于推动企业服务专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综合集成,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痛点难点堵点、民营企业发展诉求关切,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着力推进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整合,推动项目、政策、金融、人才等领域服务集成和业务协同,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增值化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旗政务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服务过程协同。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服务套餐,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反馈”原则,协同提供清单梳理、咨询答复、业务指导、材料受理等基础服务,开展自助办、一网办、掌上办、视频办等辅助服务,深化事前预约、帮办代办、全程跟踪等配套服务。

  (二)推进事项清单协同。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精准匹配服务需求,推进服务清单、服务指南等编制工作。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及时纳入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三)推进日常管理协同。严格履行工作职能、服务要求,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遵循服务礼仪、现场管理等标准化要求,常态化对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执行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管理,督促形成服务合力。

  三、运行保障

  (一)建立服务支撑队伍。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名分管领导、一名首席服务专员、X个服务专员的“1+1+1+X”架构配置板块服务力量,构建“首席服务专员制”,打造一支以首席服务专员为核心,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服务团队。各服务领域首席服务专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开展领域内业务开展和领域间服务对接。

  (二)建立协同会商机制。建立政企会商、部门会谈、窗口座谈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健全涉企问题收集、响应、处置、回复的闭环解决机制,形成良性工作循环。通过日常走访、座谈调研、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重点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固化运行管理模式。强化数字化运营管理机制建设,加大数字化赋能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团队的日常管理智慧化水平。定期开展“政企恳谈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活动,充分收集汇总企业对各部门的政策咨询答复、政策评价、政策意见建议、满意度等有关情况,并积极向上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健全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事项梳理、流程再造、业务培训和服务提质,着力推进增值化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企业服务跨部门协同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协同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扣除相应分值。结合企业服务工作要求,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协同合力,改进政务服务质量。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做好事项公布、政策解读、服务推广、精准推送和成效展示,全面提升公众知晓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等途径,拓宽公众建议意见反映渠道,推进意见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持续提升工作实效。

  企业服务专区帮办代办工作制度

  一 、帮办代办机构及职责

  旗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配备“帮办代办专员”,点对点、面对面向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帮办代办、代填表单和其他惠企服务,负责统一协调企业服务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免费提供从咨询、办理、督办、结果发放、后续跟踪等全方位和全过程服务。各入驻窗口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协办员”,专职对接企业开办帮办、代办工作,并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办理。

  二 、工作范围和服务模式

  在申请人自愿委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服务所涉及到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社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涉税办理以及政策咨询、法律咨询、中介服务超市入驻等其他相关事项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等指导帮办代办服务。

  (一)企业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内容包括:依据企业和群众的委托,提供企业政策法规咨询、法律咨询,提供中介服务超市入驻,帮助企业自主申报,帮助企业准备标准格式文本的申请材料,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注销、政策咨询、法律咨询、税务登记和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医保)、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帮办代办,协助申报信用修复、信息变更等“涉企一件事”,帮助申请人进行实名身份验证、电子签名,帮助交付或寄递办理结果,免费提供刻章、打印和复印等服务。

  (二)企业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原则:依法合规、不改变审批事项法律关系,企业和群众自愿委托,各有关部门主动提供全流程、高效率的无偿企业帮办代办服务。

  (三)企业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目标:全旗范围内实现企业服务零材料、零成本、零障碍, 一次办好,实际办理时间压缩至2 小时以内;提供企业开办“跨省通办”等异地帮办代办服务。

  三、 工作流程

  (一)申请。企业和群众向企业服务专区综合窗口提出帮办代办申请。

  (二)受理。帮办代办员与企业和群众沟通接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服务模式,填写《东乌旗帮办代办登记台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三)承办。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审批,配合帮办代办员提供必备相关资料。帮办代办员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协助配合部门审核材料,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度及审批意见。

  (四)办结。服务事项办结后,帮办代办员将相关证件一并交付申请人,不便领取的可通过快递直接寄送;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结条件或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可及时终止代办事项,并将涉及企业开办有关资料及时交还申请人。

  (五)归档。事项办结后,由帮办代办员统一将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具体情况录入工作台账备查。对终止代办委托的事项,注明具体原因,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四、 相关要求

  按照《东乌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效能监察评分细则》,对企业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涉及企业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和窗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确保企业服务帮办代办工作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