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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东乌珠穆沁旗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5 00:00:0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17:13 浏览次数: 来源:东乌旗工信局

乌珠穆沁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和提升“获得电力”水平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旗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全旗电力营商环境水平,结合东乌地区电网现状,特制定《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公司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乌珠穆沁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315

附件:

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为持续提升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进一步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 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供电可靠性指标管理

本暂行办法的供电可靠性管理指标为每一年度城镇用  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该指标作为对电网企业进行  考核依据。指标统计标准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供电系统  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DL/T836.1-2016)(以下简称 DL/T836.1-2016) 执行,统计口径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口径一致。

()指标定义

城镇用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计算方法参DL/T836.1-2016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统计期间时间按照年度总小时数计算。

()指标管制周期

每年度的指标管控周期,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

()城镇用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免于计算情

:

(1)该中断持续少于 3 分钟;

(2)用户提出或用户内部原因引起的供电中断事件;

(3)该供电中断事件经政府监管机构认定, 符合EEE1366-2012 标准内定义的 “重大事件日 ”要求;

(4)该供电中断是由于配合市政工程实施。

二、供电可靠的监督管理考核

()供电可靠性考核标准。以城镇用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为考核指数:当SAIDI-1≤目标值,奖励10万元;当目标值(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东乌地区下达的考核指标),不作奖惩;当SAIDI-1>指标值,考核10万元。

内容

指标

监督管理目标

奖惩标准

(SAIDI-1)

城镇用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目标值

奖励10万元

目标值(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东乌地区下达的考核指标)

不作奖惩

城镇用户平均停电时间(SAIDI-1)>目标值

处罚10万元

()SAIDI-1目标值。2023年为3.48小时/户,2024年为3.31小时/户,2025 年为3.14小时/户,平均每年同比压降5%。参照锡林郭勒供电公司考核指标分解,若2024年、2025年指标低于3.31小时/户和3.14小时/户,则采取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东乌地区下达的考核指标值。

(三)资金申请和拨付

1.东乌珠穆沁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视实际情况,按年度发布供电可靠性管制奖励资金申报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2.申报奖励资金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指标报告。

(3)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和发布的年度用户平均停

电时间相关证明材料。

(4)应免于计算的供电中断情况证明材料。

(5)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明。

3.对申请奖励资金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1)审核。由东乌旗工信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和SAIDI-1值进行审核、核算。

(2) 拟定。由东乌旗工信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4.旗工信局将拟定的奖励资金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向社 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工信局按部门预算 管理办法规定报批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公示期间有异

议的由旗工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重新审核。

(四)考核资金上缴。

符合赔偿标准要求的,东乌供电分公司应向东乌旗工信局提交东乌珠穆沁旗供电可靠性情况报告,旗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SAIDI-1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确定考核的金额,并正式函告东乌供电分公司东乌供电分公司收到公函后30日内按规定将考核资金上缴财政

(五)供电可靠性监督管理流程

1.指标发布:国家能源局每年审核、确认和发布供电可靠性指标。

2.指标考核:旗工信局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可靠性指标,对照年初计划和上年度供电可靠性指标率,对东乌供电公司予以考核评价,下达考核意见通知书。

3.考核反馈:东乌供电公司接到旗工信局关于供电可靠性指标考核意见通知书后,立即组织核查、整改和反馈。

4.整改提升:东乌供电分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能源监管部门和旗工信局供电可靠性提升意见,加强电网运行维护和消隐除缺工作,持续提升东乌地区电网供电可靠性。

三、持续优化供电服务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全盟供电可靠性,东乌供电分公司要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区内一流电力营商环境。

(一)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在每年度的重点工作计  划制定中,充分吸取了上年度和先进地区经验,组织对电网  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专项运维策略,做好薄弱电网运行方  式下预控工作;针对城镇没有转带能力的配网线路停电工作, 逐条审核施工方案,压减施工时间,推动带电作业优先检修

策略。

(二)避免减少长时间停电。严抓设备检修,严控外破和鸟害故障,提升故障复电效率,降低故障停电范围和停电时长。做好城网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审查,重点安排好施工力量、机械,提前做好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管控,减少因城网改造造成的长时间停电问题。

(三)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不断提高电网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城镇和农网牧区供电可靠性。扩大不停电作业范围,拓展复杂条件下的不停电作业,提升计划停电管控水平,持续降低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和年平均停电次数。

(四)深化互联网+服务。全面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提供办电全程线上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制定相关服务细则,明确线上办电服务标准,简化客户办电资料,进一步提升客户“获得电力”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电价和服务政策,及时在线上、线下公开电价、服务标准,提升供电服务透明度。

(五)东乌供电分公司月度将可靠性完成情况上报东乌旗工信局,由旗工信局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暂定有效期三年,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自治区、盟级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