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525011676612K/2023-00037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发文机构 | 东乌珠穆沁旗嘎海乐人民政府 | 文号 | 东嘎政发〔2023〕17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1 15:38:3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嘎查,各办、 中心、局:
现将《嘎海乐苏木 2023—2025 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嘎海乐苏木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1 日
嘎海乐苏木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苏木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成果,科学合理保护 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锡林郭勒盟 2023-2025 年春季牧草返 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锡署办发〔2022〕147 号 ) 和《东乌 珠穆沁旗 2023-2025 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东 政办发〔2022〕59 号 ) 要求,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为 保证休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苏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可有效避免牧草生长点被牲畜过 早啃食、踩踏而导致草地生产力下降、种群退化问题,对草原生 态保护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 有利于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生态畜牧业经营管理转 变,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时限
( 一 )休牧范围。在全苏木 6 个嘎查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牧
草返青期休牧措施,休牧面积 639.9373 万亩、休牧畜种为牛、羊 (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 。
(二)休牧时限。春季休牧时间原则上从牧草返青前一周开 始,休牧开始时间不早于 4 月 5 日,休牧时间不少于 45 天。
三、补贴办法
为确保春季休牧取得实效,对实施休牧的牧户按休牧草场面 积给予休牧补贴。
( 一 ) 补贴标准。依据禁牧区补助 9 元/年 ·亩,按 45 天计 算 1.125 元/亩。全苏木休牧草场面积 639.9373 万亩,扣除国 有草场和嘎查集体草场后,发放休牧补贴面积 595.1241 万亩, 共需休牧补贴资金 669.51 万元。
( 二 ) 发放时间。每年 3 月底前发放 50%的休牧补贴资金 用于牧户购买储备饲草料,剩余 50%的补贴资金于当年 11 月底 前全部发放完成。
( 三 ) 发放程序。以嘎查为单位向苏木申报,苏木以嘎查为 单位审核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公示无异议后, 向旗林业和草 原局申报,旗林业和草原局核实通过后报旗财政局发放,补贴资 金通过 “ 一卡通”发放。
四、实施步骤
( 一 )前期准备阶段(每年打贮草期开始至次年 4 月 4 日 )。 1.制定工作方案。苏木党政办负责休牧工作的前期组织筹备,
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同步发布休牧公告,明确休牧范围和时 限、责任分工、监管措施等;苏木政府与各嘎查签订休牧责任状 并建立档案。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休牧制度家喻户 晓;对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 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牧户悬挂活动场地标示牌,标
明牧户姓名、活动场地的四至界限、草场面积、牲畜头数等。为 年度休牧工作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2.设置活动场地。以牧户核定的载畜量为基数,每个羊单位 休牧期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超过 20 平方米,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 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充分考虑我旗畜牧业生产对羔分群等实 际需要,依据日历年度草畜平衡适宜载畜量标准,可设置对羔哺 乳活动场地,一对羊 (母羊和羔子) 不超过 0.5 亩,对羔哺乳时 间为每日上午 9:00— 11:00 时,下午 14:00— 16:00 时。对 活动场地未能包括水源井的休牧户,允许设立牲畜饮水通道,宽 度不能超过 100 米。并合理设置四至界限、饮水通道,并在场 地标识牌中明确标注。休牧户严禁以饮水、饲喂为由在活动场地 外的天然草场上放牧散养,确保牧草返青。
3.做好饲草料储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以及各嘎查委 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饲草料储备工作,按每个羊单位每天 1.8 公斤标准,科学计算至休牧结束饲草料需求总量,对不足部 分采取内部调剂和外调等措施予以保障。每年打储草季节开始, 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深入各嘎查,对饲草料储备情况进 行检查,对牧户储备情况进行抽查。
( 二 ) 具体实施阶段 (每年 4 月 5 日至 5 月 19 日 ) 。各嘎 查“两委”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 制度。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放牧行 为依法查处。
( 三 ) 监测总结阶段 (每年 5 月 20 日至 9 月底 ) 。综合 行政执法局要联合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及时掌握休牧效果 和牧草生长发育状况及自然灾害的动态变化趋势,为科学利用草 原及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依据,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包联嘎查工作机制, 组织嘎查“两委”、干部职工召开休牧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明确责任、宣传动员、与嘎查签订责任状,并逐户入户签订休牧 合同。同时,要充分发挥嘎查“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 激发牧民自觉性,为休牧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二 ) 强化责任落实。苏木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春季牧草返 青期休牧工作成效及不足,并科学制定休牧工作方案,发布休牧 工作公告,明确休牧范围、起止时间、补贴发放及责任落实、监 管措施等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指导 和监管工作。苏木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监督,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 中心部门负责疫病防治、储备饲草料、饮水保障及技术指导。党 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休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树立正反典型工作。
( 三 ) 做好基础保障。苏木政府牵头,嘎查 “两委”配合, 统筹做好饲草料储备、牲畜活动场地设置以及水源井、饮水通道 和饲喂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制定动 物疫病防疫预案,备齐备足防疫药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发 生重大疫情。
( 四 ) 强化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局职能作用,整 合人员力量,调配交通工具,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休牧期内违 规放牧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进行 严肃查处,违规放牧 2 次的,扣发本年度休牧补贴,扣发资金由 旗林业和草原局统筹用于草原保护与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 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高效快捷的依法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专职 草原管护员作用,统一组织,严格管理定期巡护,确保监管工作 落到实处。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 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苏木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若干工作专班,对各嘎查休牧工作进行巡查检查。
(五)加大宣传力度。党政综合办公室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和 入户宣传、发放明白卡、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实施休牧的目的、 意义和相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嘎查要组织干部 职工和小组组长深入牧户,帮助牧民算好 “经济账、生态账”、 “短期账、长期账”、 “家庭账、国家集体账”,切实增强休牧 自觉性。在休牧期前、中、后阶段进行广泛宣传,对违规放牧等 现象在平台公开曝光,对休牧实施中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 六 ) 加强考核督查。将休牧工作纳入苏木党委、政府年度 考核内容,作为苏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 依据。苏木相关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查检 查,对休牧工作不力、偷牧现象严重的嘎查,进行追责问责。
各嘎查按户填写春季返青期休牧面积汇总表与签订好的牧户休牧合同于每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苏木政府备案。苏木党政 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休牧期间每周三以书面 形式向旗财政局、农科局、 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报送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