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东乌珠穆沁旗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卫生健康领域

标准目录

序号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0101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7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2016  2  6 修订)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50 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9 

公布 2016 年 1 月 19 日修订)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东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结果信息——设置审批结果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东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