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司法局

办公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北侧司法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9-3222496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盟委、盟行署批准的《东乌珠穆沁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办、旗政府办印发的《东乌珠穆沁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乌珠穆沁旗司法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司法局,负责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旗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和旗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旗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政府部门、苏木镇(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九)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拟订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事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研究拟订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对全旗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查。负责装备财务保障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及全旗司法行政财务装备报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办公楼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落实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建设应用和维护工作。

  (二)法制股。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或组织办理旗政府行政应诉、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事项。办理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全旗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全旗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旗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负责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和管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旗政府法律专家库,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12348”协调指挥中心应急指挥。

  (四)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全旗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依法向判决决定机关提交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的建议。收集、分析、上报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各种重要情报,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开展全旗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监督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与监狱的沟通协调,推动监狱教育改造与地方帮教安置工作的有效衔接。

  秘书股。负责处理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和措施。负责拟订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北侧司法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9-3222496

  负责人: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