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6: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发布《东乌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来自全旗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全文分为六大组成部分,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东乌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w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旗党群服务中心2A层2002室,电话:0479-32232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自治区盟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完善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互动性进一步增强,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稳岗就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进展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在线、信函、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全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7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强化信息发布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安全。健全完善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一体化发布机制,采用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阐释。加强对苏木镇和 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地见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经常性开展网站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明确功能定位,强化协同联动。开展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和季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评指标。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估,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通过工作培训、经验交流、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9

行政强制

1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8.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生动性有待加强;是部分苏木镇、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意识仍需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重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等关键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文件的精准解读和主动推送,探索运用图文、视频音频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与监督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操水平,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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