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东乌旗民政局对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查,现将结论予以公告。
附件:东乌旗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xlsx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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