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决策事项:八个苏木镇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制定
决策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范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辖区供水收费管理,切实保障居民合法用水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东乌珠穆沁旗供水水费定价范围:阿拉塔合力苏木(其都林高勒社区)、嘎海乐苏木(查干朝鲁图社区2处)、乌里雅斯太镇(南移民村、苏恩宝拉格社区(奶牛村))、满都宝力格镇(都勒其社区)、萨麦苏木(乌珠仁都格社区、图木图社区)、嘎达布其镇(嘎达布其社区)、额吉淖尔镇(板森哈夏图社区、淖干乌太居民区)、道特淖尔镇(新庙社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决策事项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决策事项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事项实施对实施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事项实施改变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5、对本事项实施的看法;
6、媒体对事项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2、公开成本监审与定价依据;
3、同步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4、设置合理过渡期;
5、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接到群众反馈意见后将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如当时无法答复的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群众明确表达答复时间和方式。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决策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估单位:内蒙古致远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祯哲 联系电话:15547941116
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2026-09-08 ,八个苏木镇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5800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