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汽修企业、加油站等开展摸底排查,推行“一企一策”差异化管控。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污染源排查工作台账。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联合执法,严控污染源头。为凝聚治理合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生态、住建、交通、工信、口岸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围挡、覆盖、喷淋、硬化、冲洗、密闭运输),有效遏制扬尘问题。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路查和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检查,抽检车辆700余辆,未发现超标排放车辆,移动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通过系列精准有效的防治举措,2025年,我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第2,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位列全盟13个旗县市区第1。PM2.5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