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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郝氏矿业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查布其勒铁锌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来源: 征集时间: 2024-05-08 至 2024-05-27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矿山生产规模为年采选矿石量30×104t(其中单一锌矿12×104t/a,单一铁矿13.5×104t/a,铁锌混合矿4.5×104t/a),产品方案为铅精矿(含银)、锌精矿(含镓、镉)、铁精矿。采选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矿山服务年限约为20年,首采矿段服务年限为19年。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全面了解本项目建设情况,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土地征用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前期的合法合规性、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征地补偿影响、施工期噪声、振动、扬尘,交通风险、安全风险、施工期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等影响因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征地补偿等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如噪音、扬尘、固体废物、污水、生活垃圾等)的影响;

  (5)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流动人口增加等方面影响;

  (6)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7)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8)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东乌珠穆沁旗郝氏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464909222

  电子邮箱:582233358@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镇四区赛汉街

  东乌珠穆沁旗郝氏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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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东乌珠穆沁旗郝氏矿业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查布其勒铁锌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3314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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