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指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2021年12月30日,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科创(2021)93号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入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国资委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改委、电力部门相继推出《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省区之一,根据中尺度风能资源模拟分析的结果,锡林郭勒盟各旗县市均为可利用风能区,东乌珠穆沁旗大部为风能最佳区,风光资源十分丰富。华北油田公司贯彻和落实以上精神,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助力自治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对二连油田现有的燃油、燃气、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替代开展研究,积极探索风力发电自发自用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储能和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模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新路径。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提高油田清洁能源利用率、电气化率,十分必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阿拉坦合力苏木阿拉坦合力嘎查、萨麦苏木霍尔其格嘎查。宝一联合站附近废弃井场建设1台6.7MW风力发电装置,在阿尔联合站附近废弃井场建设1台4MW风力发电装置,总装机容量10.7MW,发电机出口电压均1.14kV,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6.7MW风机采用1路35kV架空线路输送至宝力格110kV变电站35kV母线。4MW风机用1路10kV架空线路输送至阿尔110kV变电站10kV母线。
2023年宝力格油田耗电4216.48万度,产生CO2计29620.77t。阿尔油田耗电2314万度,产生CO2计20046t。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节约用电耗能,达到绿色节能的示范效果。本项目年可利用电量约2504万度,与燃煤发电厂相比,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约7529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280吨,节能与减排效果明显。
项目的建设可以为东乌珠穆沁旗提供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也有助于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和空气污染,风力发电技术还可以与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技术结合应用,形成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全旗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改善空气质量,风电场的生产过程是将当地的风能转变为机械能、再转变为电能的过程,在整个工艺流程中,不产生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物,也不会产生大的噪声污染,此外,通过建设风力发电项目,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全面了解本项目建设情况,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前期的合法合规性、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噪声、振动、扬尘,交通风险、施工期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等影响因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收入和居民就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如噪音、扬尘、固体废物、污水、生活垃圾等)的影响;
(5)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流动人口增加等方面影响;
(6)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7)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8)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 8 月 29 日至2024年 9 月 6 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联系人:常伟
联系电话:18631607660
电子邮箱:582233358@qq.com
地址: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2024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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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阿尔联合站、宝一联合站新能源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7194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