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乌尼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尼特煤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内蒙古乌尼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尼特煤矿(简称"乌尼特煤矿“”)位于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南32km的翁图苏木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管辖。2019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本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01121120089333,生产规模为0.45Mt/a,有效期至2020年4月8日,矿田面积为4.4204km2,开采深度:937.64m~892m。矿田范围共由16个拐点圈定。
目前首采区已经基本采完,生产接续开采二采区。
本设计的生产工艺为单斗—卡车开采工艺,运输方式为自卸汽车运输。剥离运输系统为:剥离物从采掘场经工作面折返至地表运输道路排至首采区的排土场排弃。煤运输系统:在非工作帮沿煤层底板半固定坑线运输出地面。然后直接运送至电厂。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家评审、专家打分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等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对周围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内蒙古乌尼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
联 系 人:张振
联系电话:18547166185
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泰和恒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91141812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8日
呼和浩特泰恒恒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