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规范全旗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联合审核工作,确保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辆技术要求、运行限速等通行条件相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14〕2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旗组织起草了《<东乌旗农村道路、城乡公交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等三个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升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三个办法》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4日起至6月29日,共计15天。
二、公示方式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及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政府网站、信件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东乌旗农村道路、城乡公交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等三个工作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dwqzb123@163.com
邮寄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旗直部门综合楼5楼(5018室)
邮编:026300
特此公告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农村道路、城乡公交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等三个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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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东乌旗农村道路、城乡公交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等三个工作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6113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