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旗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我旗组织起草了《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升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4日起至11月18日,共计15天。
二、公示方式东乌珠穆沁旗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及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政府网站、信件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dwqzb123@163.com
邮寄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旗直部门综合楼5楼(5018室)
邮编:026300
特此公告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起草说明
浏览次数: 5556 投票次数: 0
2024-11-04 ,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东乌珠穆沁旗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5556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