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呼格吉勒图35kV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为进一步延伸电网供电范围,满足无电户迫切的用电需求,改善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质量,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与供电可靠性、提高供电质量,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呼格吉勒图35kV输变电工程是必要的,工程规模:
本工程新建呼格吉勒图35kV变电站一座,1台6.3MVA主变,35kV出线间隔1回,10kV出线间隔4回。三连110kV变电站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至呼格吉勒图35kV变电站,新建架空路径长度为50.39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3km。
项目建设地点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项目总投资3897万元,20%资金为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
二、社会稳定风险识别
根据项目的特性、建设征地区补偿特点、区域社会经济构成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影响有可能发生的因素有土地征收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舆论导向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其他不可以预见问题等。
三、评估结果
针对社会风险影响因素的分析和后果预测,在采取相应措施后,社会风险发生的概率、影响范围、影响程度较小。综合分析以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会进一步降低抑制消除社会稳定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有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 蒙向利
联系电话:156611755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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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关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呼格吉勒图35kV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3041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