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新建交管执勤执法站(国道G331线5384公里+300米处)项目
项目地点:国道G331线(东乌旗至兴安盟方向)5384公里+300米处。
建设年限:本项目计划在2023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完成。
建设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20㎡,新建交管执勤执法站建筑面积为450㎡、地面硬化1070㎡,检查车道3000㎡及其他附属工程。根据《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第十八条,执行五类建设标准,建筑面积为260-47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估算293.19万元,其他费用投资估算30.88万元,基本预备费估算25.9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盟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城镇建设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5、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6、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等干扰,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15771499505
评估单位:内蒙古致远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尚春 联系电话:18047911892 邮箱:410421658@qq.com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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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新建交管执勤执法站(国道G331线5384公里+300米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8700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