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概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完成《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一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三次)。
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家能源局汇报乌尼特矿区总规及规划环评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提出采纳“总体规划中涉及的第四系潜水积水区域暂缓开采的优化调整建议”;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又提出将三分场南部区域的部分露天采区调整为勘查区的建议。规划编制单位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修编《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年版)。
在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按修编后的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为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公开性,现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报告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9WFMKfrkRAKKnWiB5mjQ?pwd=f9oz;
提取码:f9o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BqH4sWsh_mrfJJoFZ7BjQ?pwd=kuvz;
提取码:kuvz;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规划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委托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804796728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阿拉坦合力街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环评单位: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环评单位联系人:满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91090236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707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10个工作日)。
东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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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尼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有1461次查看,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