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60元。
4月对全旗683户1093人发放低保金63.8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79户894人,发放低保金52.53万元;牧区低保对象104户199人,月发放低保金11.27万元。
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每人每月1337元,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每人每月573元。
4月对全旗特困供养人员61人,发放供养金10.37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补助11人0.78万元元。
三、临时救助资金
4月共为全旗12户2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8万元。
四、孤儿养育金每人每月标准为2293元。
4月全旗救助孤儿14人,发放资金3.21万元。
五、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
4月对全旗救助困境儿童6人,发放资金0.39万元。
六、“三民”生活补贴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18元。
4月对全旗“三民”20人,发放资金2.44万元。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4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114人,发放补助11.14万元。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293元。
4月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9人,发放资金1.68万元。
九、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低保70-74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4月份为171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84万元。
十、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享受低保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为半失能每人每月50元、失能每人每月100元。
4月份为7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35万元。
十一、高龄津贴标准为7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4月份为1758人发放高龄津贴1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