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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东乌珠穆沁旗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公告 政策解读

2026-03-20 17:05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公告出台背景与目的

  本次休牧公告依据全盟统一工作部署制定,核心目的是保护春季脆弱的草原植被,保障牧草正常返青生长,持续巩固草原生态保护、草畜平衡治理成果,推动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牧民生产生活平稳过渡。休牧属于常态化草原生态保护举措,2026 年继续全域落地实施。

  二、核心实施范围与时间

  实施范围

  覆盖全旗10 个苏木镇(场)、62 个嘎查草畜平衡区,总休牧面积4961.19 万亩;管控畜种仅限牛、羊,马、骆驼不纳入本次休牧管理范围。

  休牧时长

  统一执行4 月 5 日 —5 月 19 日,共计 45 天,结合本地气候、降水、牧草生长规律科学划定。

  三、休牧补贴政策解读

  (一)补贴对象

  仅限草畜平衡区内草场承包到户的农牧民,申领需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正式承包合同。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 1.125 元,按照实际休牧草场面积核算补贴金额。

  (三)发放流程

  实行嘎查申报→苏木镇审核公示(公示 10 天)→旗林草局核实→旗财政局 “一卡通” 直发的流程,全程公开透明,保障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四、牲畜活动场地管理规定(重点管控要求)

  休牧并非完全圈禁,允许规范设置专用活动场地,明确量化标准与使用规则:

  常规活动场地

  以羊单位核算:单个羊单位活动面积不超 20 平方米;1 头牛折算为 5 个羊单位,活动面积不超 100 平方米。场地须设在棚圈周边,并设置明显标识。

  对羔哺乳专用场地

  一对母羊 + 羊羔活动面积不超过 0.5 亩;哺乳时间限定为每日 9:00—11:00、14:00—16:00,使用时限、范围必须在标识牌标注,无标识一律按违规放牧处理。

  五、各方工作职责

  牧民群众:主动遵守休牧、草畜平衡相关法规,提前做好牲畜圈养、饲草料储备,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苏木镇(场)、嘎查: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牧户规范建设活动场地、悬挂标识;依托网格员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逐级签订休牧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

  旗直相关部门

  林草局:统筹休牧整体工作、开展草原动态监测;

  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

  农科局:保障饲草料供应、牲畜疫病防控、人畜饮水安全;

  执法队伍: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查处偷牧、违规放牧行为;

  宣传部门: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

  六、违规处置与监督渠道

  违规处罚

  休牧期间一经查实偷牧、违规放牧行为,将严格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依法处罚,并扣发当事人当年休牧补贴。

  监督举报

  全旗设立统一举报电话,欢迎群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放牧行为。

  举报电话:0479-6709688(旗林业和草原局)

  七、总结

  本次春季休牧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草畜平衡制度的硬性举措,划定了清晰的时间、范围、标准和权责。政策兼顾生态保护与牧民利益,通过发放补贴缓解牧民养殖压力,同时明确场地使用规则、执法监管及惩戒措施,做到管控有尺度、执行有标准、监督有渠道、违规有追责,全力保障休牧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