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5 14: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发布《东乌旗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来自全旗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全文分为六大组成部分,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东乌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w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旗党群服务中心3楼,电话:0479-322003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盟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4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03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80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2556条、概况类信息更新发布44条;制作发布政策解读150条;开展征集调查共36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自治区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受理办结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2025年1月3日办结),办结率及按时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围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2024年,全旗共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19件。依托全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基础性管理工作,全面清理过时失效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敏信息专项排查清理。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压实主办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传播社会公开正能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以提高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政务信息传播矩阵,动态管理包括各苏木镇及旗直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实现了全范围内的信息联动。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提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专题专栏,促进基层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网站技术公司专家和网信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培训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宣讲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实操,不断促进提升各苏木镇及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9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本年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政策解读内容不全面。二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下一步,我将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聚焦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见效。二是组织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并邀请政务公开工作领域专家讲解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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