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
现将《东乌珠穆沁旗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乌珠穆沁旗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9日
东乌珠穆沁旗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锡乡振发〔2022〕5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及资金来源
补助对象: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的子女,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校信息查询系统中职在籍学生。中等职业、技工在校生学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资金来源: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雨露计划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列支。
二、补助标准
自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始,对在校和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学年指本年度秋季学期和下年度春季学期两个学期)3000元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信息比对。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精准确定对象,做到应补尽补。享受补助的中职学生必须是精准识别进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人口。中途辍学的中职学生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由动态调整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中职学生,从识别确定之日开始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其识别未纳入之前的学年不享受雨露计划政策,被清退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人口,及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口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对因多种原因导致部分受助对象学籍信息标注不准确的,由旗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局、人社局进行人工校正,并落实补贴政策。对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漏报对象,经旗乡村振兴局核实确认后,履行相关手续,落实补贴政策。
(二)摸底调查。各苏木镇在每学期开学后,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全部建档立卡牧区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调查表(附件1),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于10月8号前将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入户排查表(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雨露计划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苏木(镇)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情况汇总表(附近4)报送旗乡村振兴局。
(三)资质审核。旗乡村振兴局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参考名单和实际摸底情况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学生名单报送旗教育局在线验证确认无误后,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符合政策但未纳入参考名单的学生,旗乡村振兴局通知其本人提出申请(附件2),确认后落实补助政策。各苏木镇要梳理汇总辖区内雨露计划调查比对信息数据,以苏木镇为单位将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情况汇总表报旗乡村振兴局(附件4)。
(四)公示公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旗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苏木镇,苏木镇在接收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后两日内,在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所在行政嘎查进行公示(附件3-1),接受牧民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旗乡村振兴局对本辖区全部补助对象进行公告(附件3-2)。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旗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
(五)资金拨付。公告无异议后,旗乡村振兴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补助。
(六)录入统计。各苏木镇安排工作人员要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
四、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的精准度,从2022春季学期开始,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一)春季学期。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
(二)秋季学期。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次年1月底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旗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与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对接,抓好关键环节,精准落实补助政策。旗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相关补助政策,宣传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旗人社局要加强对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毕业后就业的指导服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确保实施效果。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精准识别,严格审核。
(四)总结上报情况。各苏木镇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分别于每年的春季时期(7月)、秋季时期(下一年度1月)将本地区雨露计划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旗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张志磊;联系电话:0479-3226212;电子邮箱:dwqfpb@163.com。
东乌珠穆沁旗乡村振兴局 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