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乌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2024年旗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东政字(2024)192号)批复文件同意,将2024年旗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0万元使用于:投入8万元,实施东乌旗产业帮扶(监测户)项目;投入3万元,实施东乌旗“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投资3万元,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投入46.38万元,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投入3.03万元,实施小额贷款政策性贴息项目;投资224.91万元,实施东乌旗牧区户厕改建项目;投入36.28万元,用于东乌珠穆沁旗2022年牧区户厕改建项目;投入18万元,作为聘请第三方工作考核经费;项目管理经费87.4万元。
此特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12317
受理电话:0479-3221221
电子邮箱:dwqfpb@163.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