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农〔2024〕383号)文件资金分配安排,下达我旗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助金为1268万元,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将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东乌珠穆沁旗饲草加工抗灾调运中心项目1162.2万元,东乌珠穆沁旗抗灾饲草储备输出基地设备采购项目105.8万元。
此特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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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dwqfpb@163.com
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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