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民委发(2024)31号《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资金分配安排,2024年东乌旗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为115万元、自治区资金为126万元。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批复,用于阿拉坦合力苏木巴达拉胡嘎查集体经济肉牛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36万元)、乌里雅斯太镇昂格尔嘎查壮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饲料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75万元)、东乌珠穆沁旗边境牧区群众送低氟边销茶入户项目(总投资30万元)等3个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12317
受理电话:0479-3228793
电子邮箱:dwmw8793@163.com
特此公告
东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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