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落实《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规定,10月见习补贴103285元。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就业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将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479-322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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