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清真食品监管 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

发布日期:2022-08-19 17:09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坚决禁止全旗清真食品标识不规范不统一和滥用乱用现象, 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8月11日,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会同旗委统战部牵头,联合旗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清真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全旗清真餐饮个体户、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食品管理是否规范安全;销售的商品外包装“清真”标识使用是否规范;证照是否齐全;相关的防疫工作制度是否建立等方面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当场提醒,该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依法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结合监督检查工作,旗民委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规范使用清真食品标识标牌方面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清真食品经营个体户正确看待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提高清真标识统一规范和加强清真食品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同时更换了清真食品经营单位证书。
  截至目前,已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3家,共发现清真食品包装标识标牌使用不规范、户外牌匾标识不规范等2项问题,并限期责令整改。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对我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督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推进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来源:东乌旗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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