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印发<全混日粮代加工、配送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苏木镇初审,旗农科局终核后确定,额吉淖尔镇额吉淖尔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和萨麦苏木内蒙古宝音饲料加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以户为单位,向牧户每代加工、配送一吨全混日粮,向社会化服务主体政府补助200元,享受代加工、配送补助每户总量不超过20吨,补助资金作为服务组织为牧户代加工、配送原价的减免部分”要求。现将全混日粮代加工、配送补贴标准主体的花名册及全混日粮代加工、配送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79-3221331。
附件:1.全混日粮代加工、配送补贴标准主体的花名册
2.内蒙古宝音饲料加工有限公司全混日粮代加
工、配送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3.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
公司全混日粮代加工、配送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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