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11月1日,盟第四督导组按照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督导对我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旗应急、市监、住建、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对我旗特种设备、燃气、消防、校园安全、电力、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煤矿、交通运输、民爆等11个领域的24家相关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52项。
督导组对发现问题隐患逐一进行了反馈,并强调: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墙面、屋顶装饰材料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二是风险区域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并及时维护确保标识清晰;三是各单位消防控制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值守人员要持证上岗;四是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台账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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