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做好全旗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暨春季复工工作顺利完成,东乌旗安监局认真谋划,提前统筹安排做,采取科学、有效工作方法,认真做好2017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制定企业复工安全生产的方案,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的程序。
1、首先严格要求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井(队)管理人员以及外包工程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召开春季复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本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复查和验收工作。
2、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知规定等要求,结合本矿山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主要依据、工作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程序步骤和具体要求等主要内容
3、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应附具体的检查验收表,检查验收表要结合本矿山实际,按照矿井、选矿厂、尾矿库等主要生产系统和作业单元分别制定。检查验收表的内容应包括合法证照,安全管理,以及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压风、采掘系统以及“六大系统”等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隐患排查
1、依据企业制定的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检查验收组,对各矿山矿井、选矿厂、尾矿库等相关的生产系统和作业单元拉网式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对检查验收不合格项,要明确企业内部的整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复验,直到全部合格为止。
3、复工验收的隐患排查与整改要按照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到从登记挂号到验收销号的“闭环式”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的规定,及时下达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同时建立完善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统计台帐,并据实登记。
三、严格要求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自查自检工作。
1、认真检查各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2、复工前要求各企业组织认真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组织职工观看事故案例视频,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签到表、考试卷和考试成绩汇总表等必须做到一人一档。
3、各企业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特种设备设施,必须由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且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
4要求各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 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精细化管理。
将非煤矿山“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该局安排专人一对一包抓,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监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工序,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责等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我旗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 强化春季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督查检查工作。
在对各矿山地下矿山企业重点检查:供电、提升、通风、排水和巷道维护等环节,防止中毒窒息、触电、冒顶片帮等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检查,防止坍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
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布置,根据每个企业自查自检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每一矿山的作业现场进行执法督查检查,在督查中发现各企业存在不符合事项及安全生产隐患共计138条,企业均100%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完成复工备案的企业共计10家,从复工至今,各企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我旗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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