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利度,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 方案》的通知》(内建行〔2024〕7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法〔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方 案》(内工改办〔2022〕12号)、《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水 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水电气 暖网市政公共服务事项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构建政企联动的高效市政服务机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动我旗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服务升级,落实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通信等市政接入联合服务举措,依托政务一 体化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五个一”贴心服 务模式,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服务理念,实现“联合报装、联合勘察、并联审批、联动施工、联合验收”服务模式,全力提升审批效能和办事便利度。
三、适用范围
东乌珠穆沁旗涉及“水电气暖”报装业务的投资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联合报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政务服务网“一次办”水气电 暖网报装服务平台和旗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均可办理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通信等联合报装。
(二)联合踏勘。政务服务网“一次办”水气电暖网报装服务平台推送联合报装通知后,组织本项目市政接入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成立联合服务小组,进行需求确认,约定联合踏勘时间,现场确认既有管线情况及接入线路等信息。
(三)并联审批。如接入外线工程涉及规划、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临时占用绿化等相关审批,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根据审批方式,通过政务服务网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相关行政部门完成并联审批;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可并行办理。如接入工程不涉及涉及规划、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临时占用绿化等审批的,可直接发起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并联办理。
(四)联动施工。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等信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会商微信群完成信息对接、核实接入条件,按照各自施 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共享设计思路,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优化联合接入方案。
(五)协同验收。联动施工完成后,最后完成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通过会商微信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其他涉及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的企业约定联合验收及完成接入的时间,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验收完成后填写《市政接入联合服务协同验收工作单》。如接入项目不涉及联动施工,各市政企业按原验收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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