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2024年质量强旗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质量强区建设纲要》为总牵引,以实施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以质量基础设施为支撑,全方位推进质量强旗建设,为东乌旗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年度质量目标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工业产品、食品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质量合格率保持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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