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提高我旗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6个章节、1个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明确预案适用于东乌珠穆沁旗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明确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三)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明确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体系架构与职责,包括旗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机构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等内容,并对旗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构成、成员单位及其任务分工进行明确。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明确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中响应启动、现场处置、处置措施、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信息报告、响应终止等各环节及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及要求。
(五)医疗卫生救援保障。明确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所需的信息化、机构、队伍、演练、物资、交通等各类应急保障要求,并明确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六)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和演练等各项要求。
(七)附则。主要对《应急预案》责任与奖惩、制定与修订、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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