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做实做细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涉及高频事项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盟、旗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领域便利老年人的工作要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聚焦涉及老年、残障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做实做细为老年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老年、残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
(一)优化大厅和窗口布局,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咨询、指导等便利化服务。
(二)设置必要专用通道和窗口,优先接待特殊人群,实行“一站式”服务,改善办事体验。
(三)为前来办事的老年人及残障人士免费提供应急物品、便民物品。
(四)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提供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件事一次办。
(五)为确需代办服务的老年人及残障人士,实施“授权代办”服务模式。
(六)设置线下办事渠道,将医疗、社保、民政、金融、不动产、公安等高频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理渠道。
(七)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公共服务功能,持续推近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理。
(八)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指导办事人使用手机、银行卡等设备进行缴费。
(九)畅通服务沟通渠道,结合好差评系统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
各窗口工作人员要从与老年、残障群众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对于不同年龄段、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生活环境和习惯、不同情况的老年人及残障人上,分类梳理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解决方案。旗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各苏木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各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要明确积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帮办代办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作为,热情为特殊群众提供引导和帮助。不断改善特殊群众服务体验,让特殊群众能办事,办好事,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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