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6 09:10

 为做好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旗安全生产稳定高质量发展,东乌旗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东乌珠穆沁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旗委和旗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依法有序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维护东乌旗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发展。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东乌珠穆沁旗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边境森林草原火灾和对东乌珠穆沁旗构成威胁的管辖区域外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主要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件等十个部分,主要内容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是面对我旗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提前作出有利部署和措施;目前旗森防指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 

  组织指挥体系。旗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预案》内容明确了各个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同时旗森防指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专家组,对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科学组织灭火、调动使用力量、制定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灾害恢复等提出咨询意见,防止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尽量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处置力量。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等级,红色为最高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有火必报、边扑边报”原则,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各苏木镇(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必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简要文字(发生时间、地点、林相、扑救情况等信息)报至旗森防指办公室,1小时内按照《森林草原火情报告》的规范要求书面报告详细情况,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旗森防指办公室归口管理,旗森防指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应急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火灾态势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旗级层面应对工作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响应等级。 

  综合保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地理环境,切实做好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保障、医疗保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协调各个相关部门配合森防指挥部工作,务求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后期处置。旗政府根据火灾等级划分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量、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旗公安机关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苏木镇(场),由旗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约谈苏木镇(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旗森防指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四、《预案》实施要求 

  东乌旗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防火人员、队伍学习《预案》。一是了解《预案》的相关内容和重要环节,并在工作中加以实践学习;二是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及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成员单位要结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实际,针对潜在火灾风险和区域火险特点,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东乌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来源:东乌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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