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以发展学科素养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促进我旗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工作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5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1.加强教研。加强对各中小学新教材、新课标的深入学习,尤其是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课标、新高考的研究,促进我旗高中新教材的实施、教学方式转型升级和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三科统编教学的衔接,加强学科教研团队建设,达到“以研促教,以教带研”之效果。
2.引领辐射。加强校际交流联动,打造优秀教师团队,加强学科建设。为切实加强教师团队的建设,压实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经研究决定,组建旗名师工作室。成立语文、思政、历史,数学、英语、数学共5个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主持人1名,成员3名。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愿为我旗的教育改革发展服务。
2.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较强的课堂教学研究与引领能力的一线教师。对所教领域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学活动观念,及时把握与本领域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先进的教学活动理念,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把握清晰、准确,精通业务,教学水平得到同行公认。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名师工作室任务。
4.获得盟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等荣誉称号和获得优课、基本功等各类教学方面比赛奖项。
5.师德师风良好,没有不良社会影响。
6.思政课工作室组成成员要求专职思政课教师。近两年新招录青年思政课专职教师,可不具备第四项条件,由学校择优推荐。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报。
2.学校推荐优秀教师,确实能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3.旗教育局在各校推荐的教师中优中选优。
(四)职责要求
制定工作坊建设和工作规划,安排教学,教研工作。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校内和校际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营造良好的以研促教、以教带研的教学研究氛围,共同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负责制定本工作坊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等,明确各成员职责及工作分工,保证工作坊稳定有序运行。
2.负责制定本工作坊的三年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学期具体工作,调度本工作坊工作,督促指导工作坊成员工作。
3.汇聚工作坊成员集体智慧,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带领工作坊成员把校本教研做实做细作出成效,激发校本教研活力。
4.负责组织本工作坊教师开展专业研修活动,提高学科教师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
1、严格遵守本工作室的工作要求,服从主持人领导,按照分工完成好本职工作,同时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2、积极参加名师工作室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不参加工作室会议和活动。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学科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中实现自身快速成长。
4、在主持人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聚焦课堂,依托课堂教学实际开展工作。三年内在教育教学中做出显著成绩,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取得一定的教学教研成果。
5、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或承担1项教研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
(五)管理与考核
每学年由旗教服中心对名师工作室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三年期满进行终结性考核。考核采取工作室自评和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对工作坊规划目标的落实、培养引领骨干成员发展、开展辐射带动作用及所取得的实际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到有据可依,工作留痕。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本工作室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和三年终结考核鉴定,然后报教服中心审核备案。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团队调整、项目申请、经费补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三年终结性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
名师工作室成员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名师工作室成员资格。
1、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2、聘期内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能胜任教师工作坊成员岗位职责的;
4、因事请假不能参加教师工作坊活动3次以上的;
5、无故不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且未向主持人请假1次以上的;
6、不服从主持人管理,不担当,不作为,推脱工作、敷衍塞责,散布负能量的,名师工作室成员被免去资格后,由教服中心发文予以通报,当事人将不再入选名师工作室及旗级其他教科研团队。所空名额教服中心将根据需要选择优秀教师予以补充。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保障机制
1.东乌旗教师工作坊领导小组
组 长:海 柱 旗教育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卓 娜 旗教育党工委成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希格吉日嘎拉 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武馥荔 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斯琴图亚 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佟春丽 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思政教研员
2.名师工作是支持人及成员所在学校要积极配合,统筹协调教学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坊主及成员能有集中的时间和充足的精力精心策划、深度参与业务活动。
3.旗教育局负责名师工作坊经费保障,提供活动经费并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工作周期内,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坊提供至少2万元的活动经费,用于开展有关教育教学和培训学习等业务活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