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克吉日嘎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17:31 浏览次数:
  东政任字〔2019〕2号
  关于恩克吉日嘎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关于恩克吉日嘎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东党干字〔2019〕91号)要求,经旗政府第八次党组会议研究,现任命:
  恩克吉日嘎拉同志任旗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张俊同志任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那日苏同志任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乌日嘎其其格同志任旗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伊拉塔同志任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斯琴同志任旗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屹同志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巴达拉胡同志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彩艳同志任旗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陶格陶同志任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那顺孟克同志任旗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额日和穆同志任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硕强同志任旗乌里雅斯太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力贡达来同志任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呼和宝力格同志任旗工牧共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乌兰其其格同志任旗接待办公室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旗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乌仁巴拉同志任旗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青格乐图同志任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乌里雅斯太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钢同志任旗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包永胜同志任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金宝同志任旗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里江同志任旗公安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阿斯汉同志任旗商务局副局长;
  格根塔娜同志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常根所同志任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斯琴图亚同志任旗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旗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卓娜同志任旗信访局副局长;
  贺希格吉日嘎拉同志任旗教学研究室主任;
  奇易同志任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旗涉外与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乌尼尔其其格同志任旗广播电视台台长;
  钢照日格同志任旗口岸工作站站长,不再担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乌日尼勒图同志任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吴慕军同志任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16年4月算起;
  朝鲁门同志在旗司法局保留原职级待遇;
  吉力根同志不再担任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欣同志不再担任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玉英同志不再担任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特木日巴特尔同志不再担任旗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在旗林业和草原局保留原职级待遇;
  齐胡日查同志不再担任旗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在旗档案馆保留原职级待遇;
  毕力格图同志不再担任旗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薛杰同志不再担任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胜强同志不再担任旗工牧共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请以上同志接到此通知后务于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2019年4月16日
来源:东乌旗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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