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海伊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7-10 16:07 浏览次数:

东人常〔2024〕15号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海伊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年7月9日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旗人民政府旗长周玉龙同志提请,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海伊同志为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曙光同志为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免去:

  勇敢同志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4年7月9日

来源: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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