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阿拉腾巴特尔等7位代表:
您诸位在东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善人畜饮用水水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牧区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旗政府始终把牧区饮水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工程短板,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1.03亿元,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新建水源井516眼、储水窖507处、发放改水设备9245套,牧区净水设备普及使用实现全覆盖,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但仍存在代表提到的小型改水设备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水质达标率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您诸位提出的宝贵意见,“十五五”期间,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加大牧区安全饮水保障投入力度,计划申报实施水源工程项目682眼,逐步妥善解决牧民群众“吃水难”问题,着力提升饮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此,对您诸位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诸位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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