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边境地区电网建设力度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乌旗共9个苏木镇共计8909户牧民。其中,通网电1870户,未通网电7039户,新能源风光互补7039户,牧区通网电率达到25.3%。
根据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3〕50号)》,要求对禁牧休牧区、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以下简称“两区一线”)内生产生活的用户原则上通过新能源供电系统供电;电网延伸通电原则上需不影响生态环境、严控占用草原,通网电后用户末端电压质量达到最新国家标准,且户均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经盟供电公司场核实,我旗符合通电要求牧户85户,计划通过新能源供电系统升级改造1662户,已全部列入盟供电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力争年底全部竣工投产。按照《关于常态化推进新能源牧户转网电工作的通知》(内电计划〔2024〕177号)要求,盟供电公司积极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通网电工作,对符合通网电原则的牧户开展工程前期工作,并列入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予以实施。今年对东乌旗无电牧户摸排1263户,经初步筛查,符合通电条件牧户约100户,下一步,盟供电公司将对符合通电条件的牧户开展前期工作,列入2025年新能源转网电工程实施。
因我旗地域特点,生态红线面积约站全旗面积75.62%,偏远牧户较多,不符合《实施方案》及盟供电公司投资原则,下一步,我旗将积极对接盟供电公司,对未通网电牧户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通尽通”,持续开展新能源转网电工作。
东乌旗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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