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人民政府关于对东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5 14:42

温都日玛等代表:

  您诸位在东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支持年轻妇女创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旗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及时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一是符合条件的有创业意向的妇女可入驻我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期为三年,入驻企业可享受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房租补贴70%,第三年房租补贴40%政策。入驻企业同时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经营指导、广告宣传和商业宣传展示等优质服务。二是以补贴形式为入驻孵化基地企业内员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提升培训。三是享受国家、自治区、盟级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四是为入驻商户申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绿通道”。五是为入驻孵化基地商户提供便利的服务,涵众创空间、创业培训教室、多功能会议培训教室、沙龙室、共享直播间等服务空间,各功能区根据需求配备了投影仪、沙龙桌椅、4K直播设备、中型蒙古包直播间、专业灯光、货架等会议、培训、直播必备设备,孵化基地入驻孵化企业和商户,通过提交使用申请后方可无偿使用。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妇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一是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是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服务

  依托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牧民工等群体分类分层开展现代农牧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民族服饰制作、手工制作、养老护理员、家政等技能培训,提升妇女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2024年7月1日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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