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人民政府关于对东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1 15:05

尊敬的4号建议代表:

  您诸位在东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东乌旗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建议要求,认真研究,目前已成立东乌旗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0日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

上一篇:

下一篇:

政策文件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