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乌旗第十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0 10:49

尊敬的斯琴高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第11024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大对东乌旗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对于在非禁停、非严管、非拥堵路段、非高峰时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规定施行“十分钟违停免罚”规定,对违停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告知其驶离。对违章停车情况,交管大队也将秉持宣传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有温度、人性化对违停车辆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告知不按规定停车的不良后果和危害,提醒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线内,并有序停放。对为停在机动车道上和不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规定时间内未驶离或者拒绝立即驶离的,交管大队民警拍照取证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处罚。同时,交管大队也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对全旗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

  传教育,提升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希望广大群众停文明车,做文明人,自觉遵守公共停车秩序,共创和谐文明城市。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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