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525011676612K/2023-0001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东乌珠穆沁旗 | 文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3-05-15 16:53:10 | 有效性 | 有效 |
苏木执法局、各站、所及嘎查:
先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5日
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张国清副总理到自治区调研检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王莉霞主席在我盟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及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精神,结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任务清单》《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坚决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内安委办〔2023〕29号)要求,扎实推进我苏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盟委、行署,旗委、政府总体要求,我苏木决定在全苏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汲取事故教训,出重拳、下猛药,有效解决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措施、盟细化的74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责任落不实的问题、解决“三管三必须”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问题,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同向发力,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二、治理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国。各嘎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畜牧业用地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苏木所及设施等;
3、饭店、超市、公共娱乐苏木所、幼儿园、卫生院、旅馆等人员密集苏木所;
4 、危险行业、加油站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苏木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此次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进—步检查各嘎查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召开苏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部署会,并结合我苏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并制定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
为各嘎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各嘎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聚焦检查中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我苏木将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开展集中检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排查整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总结本轮治理经验教训,积累优秀做法,对工作开展迟缓,排查不到位、检查不深入的嘎查进行通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计入年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责任。各嘎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结合实际明确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按要求尽快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苏木管委会报告。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整改。各嘎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苏木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嘎查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认真负责,强化宣传引导。各嘎查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强化指导借鉴作用;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加快推动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转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性,进而填补安全漏洞,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