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政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6: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依托政务新媒体客户端,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内容。二是强化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做到了及时公布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公报等信息。三是强化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严格落实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把严信息内容“质量关”和“安全关”。2024年,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信息7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的同时,结合自治区、、旗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重新梳理,健全信息栏目,规范栏目分类和发布形式强化政府网站建设,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同时采用文字文稿、图示图解、卡通动漫、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音视频等7种形式,做好政府系统制发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的全量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维管理,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局信息公开领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文字功底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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