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7: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乌旗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9条,主要通过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其中微信平台工作动态197条、信息公开平台3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计310.5842万元,其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11.4305万元,污水处理费123.6249万元,公共设施配套费用175.528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公开文件监督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民关心的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0.5842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2022年我局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形成多渠道的信息公开网络。三是加强反馈互动。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查自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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