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4:5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东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8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局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2024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注重加强文件报送、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实现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同源避免多平台重复发布等源头管控,依托政府网站,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为群众、企业及时提供高效的信息查询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凡在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要求,履行信息发布审批备案手续,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并做好审批备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追责问责制度。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上报的信息必须严格审核后再报送至办公室。若发现严重政治类错误表述,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高效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局机关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发布实行严格分级审核,由信息撰写人员政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公开以制度为抓手,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未能较好做到图文并茂,满足群众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股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度不够。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及相关便民服务信息,切实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全面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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