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10: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东乌旗应急管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扎实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上级部署,将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公开重点,确保年度任务有序完成。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应对、应急体系建设等核心职能,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措施、应急演练开展等信息,全年累计通过目录发布各类信息188条,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未结转和新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均经审核通过后发布,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梳理,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梳理,更新失效信息、补充完善关键内容;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信息排查和典型错别字校对工作,全年未发生涉密涉敏信息泄露及重大表述错误问题。全年处理行政许可7件、处理行政处罚2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管理,做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营维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8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领导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截至目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东乌旗应急管理局

上一篇:

下一篇: